日前,广东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广东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行动方案》。以集采和使用为突破口,推动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力度,鼓励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医防融合,采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包括:
统一谈判,采购平台不再议价,全面执行带量采购
发挥省、广州、深圳三个采购平台优势,以市为单位选择采购平台实施集团采购,鼓励探索医联体、医共体采购,医院联合采购等方式开展集团采购。鼓励各地组成区域联盟开展集团采购。
针对采购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医用耗材,由省级医保部门委托采购平台开展全省统一带量谈判,采购平台不再议价。医疗机构直接通过采购平台按谈判价格采购。
启动实施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2020年,深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启动实施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强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积极发挥总会计师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制。
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重点治理对象,形成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将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作为重点治理对象,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院内准入遴选机制,严禁科室自行采购。
2020年6月底前,医疗机构要在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点药品监控机制。
202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地区、试点医院和高水平医院定期公布合理用药监测情况。
鼓励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
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鼓励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加强采购药品货款支付实时监测,对各地市支付药品货款情况定期排名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医保基金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和不按时支付药品货款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定期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加强对医保支付药品货款、结算医药费用以及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的审计监督。
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等多种方式腾出空间,及时相应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
逐步统一规范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省医保局将牵头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意见,明确价格调整的基本原则、启动条件、控制流程、禁止事项等。
2020-2022年,每年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合理测算调价空间,优化选择调价项目,科学制定调价方案,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推进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进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在深圳市、佛山市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落实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治基层病种同标准付费。实行中医和西医治疗同病同支付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
各地要建立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等的支付标准。
到2022年全面实现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医疗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经办管理“六统一”。
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
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2020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县域医共体全覆盖,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和民营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
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按时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提升广东“互联网+医疗健康”能力水平,争取为全国创造经验。
2020年,三甲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2年,扩大人工智能医生在基层的覆盖范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智慧医疗健康服务。
在慢病管理方面,将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采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慢性病等重点疾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率先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组织实施。
医药云端工作室 20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