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国考开考!2023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启动

发布时间:2023-10-29 04:22:33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启动2023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被称为“国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旨在通过行政管理途径充分收集反映医院“家底”的相关数据。“国考”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在大量数据基础之上,特别强调“信息化支撑+数据质控”。 

01 《通知》主要内容

1、确定参加绩效考核的医院名录

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梳理辖区内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名录,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新增和退出相应考核等级的医院名录以正式公文形式报至我委医政司。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登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在“资源管理”模块中添加2023年度新纳入考核的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信息。因合并、撤销、等级变化等原因需退出考核的公立医院名录由系统工程师统一在后台操作处理。

2、采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

参加考核的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要求,统一使用《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2.0(2022汇总版)》、《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2022汇总版)》,规范填写住院病案首页(相关资料可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下载),并按照《绩效考核与医疗质量管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2020年版)》将2023年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ttp://www.hqms.org.cn)。

已参加2022年度绩效考核的医院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新纳入考核的医院应当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2021全年、2022全年、2023年1月至10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自2023年12月起,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

3、按时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一)医院满意度调查。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我委组织的医院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参加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二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所在地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三)维护相关人员信息。各有关医院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本医院的相关人员信息。其中,麻醉、病理及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均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

02 今年的考核方案,相比往年有哪些调整?

今年“国考”的标准,是2023年2月印发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和2023年4月印发的《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目前,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共有“55+1”项指标,二级公立医院共有28项评价指标。

与之前版本相比,《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修订内容共涉及29个指标,分为三个部分:

修订指标计算方法。指标21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采用全部中选药品使用比例的几何平均值进行计算。

补充及更新相关工作要求。将最新规范性文件作为指标统计依据,如加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2〕15号)等文件。涉及指标1、2、6、8、12、15、16、22、23、34、45、47共12个指标。

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根据医院在填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一是指标7中分母同期全部医疗服务收入调整为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急诊收入、住院收入和结算差额,与《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保持一致。二是根据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指标说明,涉及指标3、4、5、6、7、8、9、10、14、18、20、21、28、30、33、52共16个;更新或增加指标脚注,涉及指标3、4、5、6、7、8、10、18、19、28、33、34、35、37等14个。

《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提出,为使相关数据具有可比性,实施动态监测,针对各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支付方式改革对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提供说明材料。除特殊说明外,本次考核的定量指标数据在既往基础上增加2022年度数据。各地应按照属地化原则加强数据质控,提升数据质量,不断探索运用数据质量作为系数对指标结果进行调整的应用机制。

2023版的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共包含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4个一级指标;合理用药等10个二级指标;出院患者手术占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等28个三级指标。该手册还要求逐步提高二级公立医院的电子病历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目前,2022年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尚未发布,发布时间或可参考去年旧例:2021年度的全国公立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国考”结果,分别发布于2022年12月、2023年4月。

03 小结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数据采集、质控时间以及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医信邦  202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