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市发布《医疗机构上下用药衔接工作指南(试行)》,推进以国家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推动医联体用药协调联动,明确医联体衔接目录品规数原则上不少于上级牵头单位用药目录品规数的50%。该指南适用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同时出台《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上下用药指导目录(2020 年版)》(详见文末附表),其中西药327个,中成药161个,该目录将根据国家基药目录、国家组集采药品和东莞市医疗机构用药等发生变更时,适时作出调整。
广东5城市基药试点,上下级医院用药衔接不少于50%
2019年7月25日,广东省召开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遴选了广州、深圳、惠州、东莞及江门5个地级市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综合试点,其他地级市选择1个县作为市级综合试点。
同时广东制订整体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明确要优先配备使用基药,更加注重基层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小病在基层、康复回社区提供用药保障。
医联体、区域内医疗机构要完善实施上下用药衔接的规章制度,实现统一目录采购、统一临床路径、统一服务监管。
根据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遴选循证证据充足、临床用药频度高、剂型规格规范的上下用药衔接目录,优先遴选基本药物、低价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注重遴选急(抢)救药、妇儿专科药、肿瘤治疗药、慢性病常用药。
上下用药衔接目录品种数原则上不少于上级牵头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品种数的50%,由牵头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带量采购。
下面看看东莞此次《工作指南》重点内容
目的:
建立健全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推动医联体上下级医疗机 构实现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衔接,形成以国家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建立上下用药衔接管理体系
医联体由牵头单位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负责制定医联体药品遴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成员应当包括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医联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办公机构设在牵头单位药学部门,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建立医联体上下用药衔接目录
医联体药事管理组织应参照《指导目录》结合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遴选循证证据充足、临床用药频度高、剂型规格规范的上下用药衔接目录,优先遴选国家基本药物、国家集采药品、低价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药、妇儿专科用药、慢性病常用药,并以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医保目录为基础。
衔接目录品规数原则上不少于上级牵头单位用药目录品规数的50%,为实现分级诊疗创造上下贯通的临床用药条件。
部门职责
(一)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市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组织专家拟定《指导目录》,并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的 调整而及时调整目录范围,督促镇街卫生健康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做好上下用药衔接体系管理,对上下用药衔接整体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二)镇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上下用药衔接体系的管理,配合市卫生健康局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的考核评估。
(三)医疗机构: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指导目录》优化本单位的用药结构,要完善医联体上下用药衔接管理体系,按照《指导目录》科学拟定本区域医联体上下级用药衔接目录,并将经过遴选确定的《上下用药衔接目录》报送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系统备案。
考核评估
将医疗机构建立上下用药衔接管理情况纳入整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并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 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奖补资金分配挂钩。
医药云端工作室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