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广州GPO:4月1日执行4+7,32个品种即将谈判

发布时间:2019-05-13 14:27:08

326日,广州市发布通知,将于41日起正式实施4+7集采工作,并明确了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l  4+7中选价作为广州医保支付标准

l  非中选品种:2018年底的价格>中选价2倍,按其价格的70%作为支付标准;<2倍的,以中选价作为支付标准;

l  实际采购价格>中选价,超过部分由患者承担;<中选价,以实际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l  未过评品种,其支付标准≤中选价格。

那么,按照最新通知实施后,意味着4+7集采结果将嵌入广州GPO,并将带动25个中选品种同通用名下的所有品种(含原研、参比制剂、过评品种、未过评品种)事实上的落地,以及按新的医保支付标准报销。

此前,在广州GPO第三批集团谈判中涉及的相关品种(基本为“4+7”集采“通用名+剂型”涉及的未中选药品)也或将同步实施。

与此同时,今日广州市GPO平台也发布通知,将第五批品种进行医保集团谈判,涉及32个品种。

本次谈判仅组织一轮人机谈判,将在328日上午9:00-10:00报价,10:00-11:00 进行报价解密,329日公布结果。

本次医保集团谈判将以广州医疗机构2019年相关药品实际报量为参考。

谈判参考价参考全国最低价设定。报价低于或等于谈判参考价的为成交品种,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需要采购,或按规定以其2019年计划采购量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通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电子签章报价,无需另行提供材料。规定时间内未报价或报价为零的,视为放弃本次谈判资格。

如同一药品生产企业在同一分组内同一通用名、剂型、规格下有多包装规格产品的,应选择最小制剂单位全国最低价最低的包装规格进行报价。

如谈判成交品种企业在同一分组内同一通用名、剂型、规格下有多包装规格的,默认其他包装规格也作为成交品种,并按谈判成交品种包装规格的最小制剂单位成交价格换算其他包装规格的成交价格。

 

医药云端工作室  201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