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国家医改试点省大动作:医保议价,废除地方二次议价!

发布时间:2016-06-30 17:38:53

    今年,湖南正式成为国家医改试点省,昨日(6月16日),湖南省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公布了医改的新举措。在成为医改试点省之后,湖南省的医改新举措分外值得关注。在湖南省的药政中,让药企非常头疼的各地带量采购要变成省级带量采购了,不用再去单独各省进行药价谈判了,真是福音!
1,改革重点
重点在公立医院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分级诊疗制度、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互联网+健康服务"等方面试点先行,探索创新,形成特色,为全国医改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2,这些病要下基层,基层用药和大医院衔接
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之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
3,人社厅主管药品采购、价格谈判
整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成立相对独立的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承担基金管理、药品采购、价格谈判等综合职能,实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并发挥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提高统筹层次,围绕统一待遇政策、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就医结算等重点,稳步推进城乡医保制度市级统筹。
由于此项工作是人社厅牵头,重点谈到发挥基金管理、药品采购和价格谈判等综合职能,看来此后,在湖南药品采购和价格谈判工作要由人社部来主管来。
4,医保支付改革+临床路径、处方管理,全面控费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配合按病种付费,推进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建立适宜的临床路径、处方集和诊疗规范。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与责任共担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5,回归省标,实现省级带量采购
带量采购这个词是为了降药价而产生,要带量,那肯定是一省的量要比一个区域和一个医联体更高。现在反而是各地区带量比省标价格高,也算得上是药招界怪现状了。不过,现在湖南省准备回归省标了。
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原则,全省集中招标,各地带量采购,实行合同管理,全程严格监督。医疗大数据系统运行后,逐步实行以省为单位带量采购。对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低廉价药品建立目录清单,由医疗机构网上自行采购,确保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要。
6,全面推行两票制
医改试点省推行两票制,这是国务院的要求。湖南省提出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药品原则上由中标企业自行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
合理引导药品配送关系建立,优先选择规模大、网络广、服务优、信誉好且具备现代医药物流能力的企业,配送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配送成本,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到位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对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和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配送资格。
7,辅助用药被重点监控
对药品使用目录、药品定价、医务人员用药和辅助性药品使用等环节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惩戒制度,建立不良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赛柏蓝 201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