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区]2014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9 08:27:52

各经营企业:

根据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现对2014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提供配送和伴随服务的企业进行遴选,特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

一、采购主体:

广州军区(含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和海南五省)31家医疗机构及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见采购人名录)。

二、药品配送范围:

除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不宜招标的生物制品中的疫苗、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的保健药品、中药饮片、包装材质为pvc的大输液等品种外,各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属于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不列入本次集中招标采购配送范围。

三、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

2)参加广州、武汉两地配送遴选的企业,2013年度销售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纳税表为准);参加其余地区配送遴选的企业,2013年度销售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以纳税表为准)。如企业更名,可根据变更前后的纳税表累计。

3)报名广州地区的配送企业必须承诺免费为军区代储紧急用药品。报名其他地区的配送企业可以选择是否承诺。

四、采购周期:共12个月。

五、服务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六、配送企业遴选文件:150/份,售后不退。

七、遴选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728日。

八、购买遴选文件流程:

 1、遴选文件获取流程

 1)配送企业登陆http://www.gdemed.cn/gzjq/14ypps/peis/index.asp ,选择[药品配送企业登陆]入口,注册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

    2)服务机构审核到款情况,系统【付款状态】为:已付款,即款已到帐。

    3)款到账后,配送企业在注册系统【文件下载】下载遴选文件。

2、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企业代表凭注册系统产生的企业序号至我公司现场购买。

2)远程:以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汇款摘要注明:14YP****,*代表系统产生的序号,无需传真汇款单,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用途必须准确填写注册时自动生成的企业序号(因多个项目同时进行,请务必填写序号,否则无法区分企业所投项目);汇款企业名称与网上注册企业名称不相同的,请在注册系统中的【说明】中明确说明。企业登录注册系统,如果【付款状态】显示【已付款】,表明款已到帐。企业如现场不能领取发票等相关文件,需邮寄到付的请填写【标书发票接收地址】。

九、资格证明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148161700

十、所有文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中选配送企业的公示时间具体见网上通知。

十二、相关事项咨询:请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

1、联系方式

    址:  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

    编:  510110

    真:  020-22268900(自动传真,不接收电话)

    址:  http://mlgz.emedchina.cn

http://gd.emedchina.cn

业务联系人: 肖先生020-22268929   廖小姐020-22268955

2、公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财务账号

开户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东山支行

    号:201680729410001

财务联系人:付小姐 020-22268965

 

 

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