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10:54:10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67号)工作部署,深圳交易平台现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关系确立范围

已按《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信息维护和报名的中选药品。

二、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配送关系确立

(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4日17:30

请生产企业登录GPO平台(http://www.quanyaowang.com),在各地市交易系统“卖方选配送”界面自主选择不超过3家(含3家)药品配送企业。

具体操作详见“官网-相关下载-《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生产企业》”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至3月26日17:30

请配送企业登录GPO平台(http://www.quanyaowang.com),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企业确认”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具体操作详见“官网-相关下载-《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配送企业》”

三、医药机构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起。

请相关医药机构(含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与生产企业确定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进行选择,最终确立配送关系。具体操作详见“官网-相关下载-《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医疗机构(省内公共版本)》、《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零售药店》”

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需在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系统确立配送关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三方合同签订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